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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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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 节 本条件 第1条 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的注册登记。 第2条 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大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第3条 压力容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控制系统(以下简称: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设计工艺控系统责任人员。 (二)材料控责任人员。 (三)焊接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理化控制责任人员。 (五)热处理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无损检测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压力试验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终检验控系统责任人员。 第4条 技术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应具备适应的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A1级、A2级、C级、和B1级许可企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职工的10%,且具有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技术人员。 (二)A3级、A4级、A5级、B2级、B3级许可企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技术人员。 先策企管理咨询为您服务:公司地址:南京和燕路365号建设大厦301室 咨询:李先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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