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他 | 净重 | 30(kg) |
| 保期 | 30(天) | 类型 | 新鲜 |
| 原产地 | 陕西 | 售卖方式 | 包装 |
野鸡又名雉鸡、山鸡,集肉用、观赏和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 1、食用价值:野鸡肉细嫩鲜美,野味浓,其蛋白含高达40%,是普通鸡肉、猪肉的2.5倍,脂肪含仅为0.9%,是猪肉的1/45、牛肉的1/10、鸡肉的1/15,本不含胆固醇,是高蛋白、低脂肪的野味食品。野鸡因此成为历代的贡品,清代乾隆皇帝食后赞叹不已,写下“名震塞北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楼”的名句。政协副主席叶选平食后评价:“好看、好吃、有野味”;营养学家于若木也对野鸡的营养成份给予很高的评价。野鸡送人是礼品,待客是野味,还是英国招待国家元首的保留菜肴。正因为如此,每年春节前后,市场上都掀起一股送野鸡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