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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该不该打“非遗”牌

更新:2013-03-13

????3月4日,记者见到刘殿林的时候,他正要驱车赶往房山法院,手里小心地拿着一罐加多宝凉茶。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红罐包装和“怕上火,喝王老吉”的经典广告语记忆犹新,细心一点的消费者会发现如今加多宝红罐包装上醒目印着另外一行广告语:“加多宝凉茶获准为非物文化遗产代表作”——但也仅仅是一暼,心里多一点品牌信赖感的踏实,不会多想这句广告语背后的逻辑和合理合法性。

????只可惜,这次加多宝遇到的对手是,打假家刘殿林。于是便有了这起只为了3.9元的诉讼——刘殿林将出售红罐加多宝的房山一家商超告上了法庭并立案审理,理由是“非物文化遗产代表作”涉嫌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角度上,我只是要求商家退货,也就是退我3.9元,再就是一份书面的赔礼道歉。”刘殿林对记者说。这是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然而因为涉及知名企、的品牌纠纷和国家非遗的认定,案件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大于3.9元。

????当过兵、干过公安、工商的刘殿林从事打假工作已经17余年,在界有很高的知名度,谈及发起这起案件的初衷,里面有他个人的故事和感情在里面。

????“凉茶作为非遗,可以说里面有我的很大‘心血’促成的。”刘殿林说,“当年广州和整个沿海一带凉茶市场非常庞大,但也鱼龙混杂,许多小摊小贩从原料到市场都非常混乱,这些杂牌凉茶很多人喝出毛病来也没地儿去说。于是我就开始向整个凉茶市场‘开炮’打假,许多凉茶经营商效益下跌,为了对付我,他们成立了凉茶协会,后来又为凉茶申请非遗成功,可以说是我的打假‘促进’了凉茶成为非遗。”

????“但是,获得国家非遗作品的是凉茶,而不是加多宝!”刘殿林说,“凉茶作为非遗作品,不是授予某家企或某个品牌,而是一种传统技艺受到保护。无论多么知名的企,都不能利用国家非遗,来为自己的利益而蒙蔽消费者做宣传,这是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为了证实刘殿林所说,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非物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其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国家保护列入名录的非遗项目,而不是保护拥有、掌握非遗项目的特定企及其品牌。

????记者看到,在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批非物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里,由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共同申报的“凉茶”作为“传统手工技艺”类被列入了批非遗名录。

????简单来说就是,凉茶作为非遗,是受国家保护的,但像王老吉、加多宝、和其正、潘高寿等等生产凉茶的企和企品牌,并不存在是非遗作品,相关法律保护的,是凉茶企拥有的达到非遗项目要求的凉茶制作技艺。

????有意思的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被认定是非物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是这位“传承人”因为供认行贿涉嫌巨额商犯罪,在取保候审时抛下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企和股民,目前仍在潜逃中。

????在这起3.9元引发的案件中,出售加多宝的商超对被卷进来的“被告”身份颇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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