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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级测试新法规(EU)No. 10/2011

更新:2018-06-20

欧洲食品级1935/2004/EC
(EU) No.10/2011 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物料和制品的新测试法规(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
2002/72/EC、80/766/EEC和81/432/EEC,这三个条例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废除。
新法规的执行过渡期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日。
EU)No. 10/2011法规要点主要如下:
1、涵盖的范围增大,现涵盖五大方面:A) 材料、制品及其零部件组成的塑料;B)以黏合剂黏合或其它方式形成的多层材料和制品;C) 如1)2)两点提到的带有印刷或涂层的材料和制品;D)塑料材质层或塑料涂层,用于由不同类型的材料组成的一套两层或多层的盖子和密闭制品之间的垫圈。E)多层复合材质材料和制品中的塑料层。
2、离子交换树脂,橡胶和硅胶本法规豁免。
3、增加了重金属特殊迁移的测试及限制:钡(Barium)= 1 mg ,钴(Cobalt)=0.05 mg,铜(Copper)=5 mg,铁(Iron)=48 mg,锂(Lithium)=0.6 mg,锰(Manganese)=0.6 mg ,锌(Zinc)=25 mg。
4、初级芳香胺 (PAA) ≤ 0.01 m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
5、食品模拟物改变。
A. 10%酒精(水性食物或能提取出水性物质的食物)
B. 3%醋酸(PH低于4.5的水性食物)
C. 20%酒精(食品含有不多于20%酒精)
D. 50%酒精(食品含多于20%酒精,牛奶制品,水包油乳状液)
E. 植物油(表面含有脂肪性物质的食物)
F. 聚2,6二苯基苯乙烷:粒径60-80目,孔径200nm(干性食物)
6、测试条件改变等
哪些产品需要做食品级测试?
锅、铲、刀具、杯子、瓶子、刷子、烧烤架、竹签、刀叉、碗、盘子、筷子、保鲜膜、打蛋器、豆浆机、咖啡机、保温杯、保温壶、巧克力纸托、蛋糕纸托、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袋、胶带等等所有与食品会发生接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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