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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的防治措施

更新:2016-07-19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本矿井下设有绞车房等机电硐室。绞车房等硐室采用砌碹支护,硐室内均装备灭火器和砂子等灭火器材,硐室内必须清洁、整齐,过道必须保持畅通,无滴水。井下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严禁带油的电气设备漏油。如设备溢油时,应立即处理,严禁有积油坑。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由于本矿属低瓦斯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要求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地面借井下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接地,地面变电所安装避雷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下井管道都必须在井口附近用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网,在井底水仓及采区水仓各埋设一块主接地极,在运输顺槽及掘进头配电点各设一块局部接地极,所有电器金属外壳均采用电力电缆的铠装层或橡胶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作为系统接地线,将所有电器设备与接地极作可靠的电器连接,其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之间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地面高压为10KV,地面低压为380V,井下的低压为380V及12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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