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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材料亟须规范使用(上)

更新: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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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罗宝告诉大家,在经历了央视火灾、上海静安教师公寓和沈阳万鑫火灾之后,建筑用有机保温材料集体遭到封杀。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B3级),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B2级)”。至此,历经9个月的关于有机外墙保温材料存废之争终于有了明确的结论:可燃的B2级材料允许在一定高度的建筑保温工程中使用。国务院文件为这一纷争划上了句号的同时,也为如何发展有机保温材料和防范火灾风险指明了方向。对此,安徽罗宝在参与相关的课题和研究过程中体会颇深,我国亟须规范建筑保温材料的使用。

一是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和使用符合规范的B2级以上的保温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上墙,是降低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火灾风险的基础。合格的有机保温材料本身并不是建筑火灾的罪魁祸首,但违规使用劣产品后患无穷。历次恶性火灾中,违规使用B3级易燃类保温材料的劣工程随处可见,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而对有机保温材料一禁了之。大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模型火实验已经表明,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外墙有机保温装饰一体化统,其火灾风险是有限的。因此,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行应加强自律,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将适宜的材料用在适宜的建筑工程上。犹如,汽车在高速上限速120千米/小时、城市快速干道限速80千米/小时、城市主干道限速千米/小时一样,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种保温材料的特性,才能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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