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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牛皮鞋竟是人造革 商家欲狡辩无证据

更新:2013-03-09

????皮革网讯 原价为1098元的黑色高筒牛皮鞋,竟然脱皮?消费者王小姐就碰到了这一倒霉事,可是到底是不是假牛皮却又拿不出有效证据。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接受优惠前,消费者如有疑问,应当问清楚,对商家的口头承诺好能写进合同或单据。

????原价上千元牛皮鞋竟脱皮

????王小姐向市消委会投诉称,2008年12月,她在东莞某百货商场内的某知名品牌的皮鞋专柜中,以折后价568元购买了一双原价为1098元的黑色高筒牛皮鞋。当时,商家承诺该鞋是全牛皮制造,且鞋子包装盒注明是牛皮制造。2010年12月份,王小姐欲穿高筒牛皮鞋子时,却发现鞋子出现脱皮现象。王小姐将鞋子拿去修理中得知,此鞋子不完全是牛皮制造的。为此,王小姐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更换一双牛皮制造的女高筒靴,但商家以“商品已过保质期,不予保修”为由,将鞋子退回给王小姐。对此,王小姐很气愤,2011年1月5日向东莞市莞城消费者协会投诉,以商家欺诈为由要求商家给予双倍赔偿购鞋款。经莞城消费者委员会与商家协调后,商家仍坚持认为鞋子是全牛皮制造的。2011年1月17日,王小姐向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申请检测女高筒鞋,被告知只有部分为真牛皮,但却未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随后,王小姐向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要求商家双倍赔付购鞋款和检测费用。因王小姐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鞋为不完全牛皮制造,故消委会不能支持双倍赔付的要求,但该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市消费者委员会耐心调解,终促成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由商家向消费者更换了一双全牛皮制造的鞋子,对此,王小姐表示满意。

????脱皮现象不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虽然这一纠纷终以双方和解告终,但双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双倍赔偿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对此,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分析称,消费者王小姐购买的牛皮鞋虽已过“三包”期限,但在使用中出现脱皮现象,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说明该鞋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不具有“在正常使用商品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商家应当承担退换货的责任。但王小姐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鞋为不完全牛皮制造,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故其要求双倍赔偿鞋款的诉求于法无据,市消委会不予支持。

????另外,王小姐为证明该鞋存在质量问题而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因为其无法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无法证明责任由谁来承担,在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且双方并无约定的情况下,王小姐要求双倍赔付检测费的请求于法无据,因此市消委会也不予支持。

????商家口头承诺好写进单据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称,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都想获得“价美物廉”的商品或服务,但是,为防止掉入商家的陷阱,消费者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维权意识,保留消费单据和发票。在接受优惠前,消费者如有疑问,应当问清楚,对商家的口头承诺好能写进合同或单据,以免事后产生纠纷时陷入有理说不清的被动局面。

????此外,消费者在遭遇不公平、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一般都想出一口气给商家以惩罚,进而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求,但容易忽略自身举证的责任。在缺乏合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惩罚性赔偿往往得不到法律支持,而成为无效诉求。所以,消费者需依法、科学、理性地维权,在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商家欺诈的情况下,选择退换货不失为好的解决方法,至少可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