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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家电等消费维权热点行业

更新:2015-03-10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接受本报记者访时说,今年国家工商部门将继续聚焦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有关服务等五大重点领域,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在本月15日正式施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要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鼓励大众消费”,“扩大消费要汇小溪成大河,让亿万群众的消费潜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马正其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消费对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作用。“一个法制健全、监管到位的消费市场,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才会释放出勃勃生机。”因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去年,全国工商系统针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重点商品和服务进行了抽检,共抽查9.8万批次的商品,查处不合格商品28.8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万余件,案值5.46亿元。马正其说,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乐于消费、敢于消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五大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聚焦那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呼声高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目的。


   马正其说,即将在本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是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亮点。这部配套规章进一步明确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强调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对主要侵权违法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的、商宣传、预收款式消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三包”责任等进行了细化,对修理加工、装修以及有关中介服务经营者的侵权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该《办法》的实施,不仅让消费者能够更清晰知晓被侵害的违法行为,也使执法人员更有章可循。


   针对网络消费市场消费者的投诉问题,马正其说,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依法加强网络监管,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积极营造网络消费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