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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制出版社·页码:1013页·出版日期:2010年04月·ISBN:750931772X/9787509317723·条形码:9787509317723·版本:第1版·装帧:平装·开本:16·正文语种:中文·套装数:5内容简介《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2010年版)(套装全5册)》包括《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1:民法》、《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2:刑法》、《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3:法学·商经学》、《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4:诉讼法》、《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5:理论法学·行政法》本套书具有四重测学价值:了解自己·发现不足——在透彻研究命题规律的基础上设汁题目,便于科学印证自身能力;自己·锻炼思维——全新升级习题,辨析疑难,举一反三;强化记忆·加深印象——紧扣考试要求,考点覆盖合理,追踪新法热点;保持状态·增强信心——题充足,熟能生巧,百炼成钢。编辑推荐《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2010年版)(套装全5册)》:北京万国学校、法制出版社指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万国十年智慧沉淀,全心铸品北京万国学校全新打造,法制出版社荣誉出品★本书特:四重测学价值:●了解自己.发现不足——在透彻研究命题规律的基础上设计题目,便于科学印证自身能力●自己.锻炼思维——全新升级习题,辨析疑难,举一反三●强化记忆.加深印象——紧扣考试要求,考点覆盖合理,追踪新法热点●保持状态.增强信心——题充足,熟能生巧,百炼成钢 目录《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1:民法》目录:单元强化自测题单元民法概述第二单元自然人第三单元法人第四单元民事法律行为第五单元代理第六单元诉讼时效与期限第七单元物权概述第八单元所有权第九单元共有第十单元用益物权第十一单元担保物权第十二单元占有第十三单元债的概述第十四单元债的履行第十五单元债的保全和担保第十六单元债的移转和消灭第十七单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十八单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九单元合同责任第二十单元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第二十一单元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二十二单元提供劳务的合同第二十三单元技术合同第二十四单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第二十五单元著作权第二十六单元利权第二十七单元商标权第二十八单元婚姻家庭第二十九单元继承概述第三十单元法定继承第三十一单元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第三十二单元遗产的处理第三十三单元人身权第三十四单元侵权行为参考及详解《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2:刑法》目录:单元强化自测题单元刑法概述第二单元犯罪概说第三单元构成要件该当性第四单元违法性第五单元有责性第六单元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第七单元共同犯罪第八单元单位犯罪第九单元罪数第十单元刑罚概说第十一单元刑罚的体系第十二单元刑罚的裁第十三单元刑罚的执行第十四单元刑罚的消灭第十五单元罪刑各论概说第十六单元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七单元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八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十九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罪第二十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一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二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第二十三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十四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害罪第二十五单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六单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十七单元侵犯财产罪第二十八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十九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第三十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三十一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三十二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十三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三十四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贩卖、运输、制造罪第三十五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三十六单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十七单元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三十八单元贪污贿赂罪第三十九单元渎职罪第四十单元违反职责罪参考及详解《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3:法学·商经学》目录:单元强化自测题公法单元导论第二单元法律责任第三单元法上的空间划分第四单元法上的个人第五单元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第六单元条约法第七单元争端的和平解决第八单元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私法单元私法概述第二单元私法的主体第三单元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第四单元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第五单元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六单元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七单元区际法律冲突和区际冲突法经济法单元导论第二单元货物买卖第三单元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四单元贸易支付第五单元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六单元贸易组织第七单元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商法单元公司法第二单元合伙企法第三单元个人独资企法第四单元外商投资企法第五单元企破产法第六单元票据法第七单元证券法第八单元保险法第九单元海商法经济法单元竞争法第二单元消费者法第三单元银行法第四单元财税法第五单元劳动法第六单元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七单元环境保护法参考及详解《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4:诉讼法》目录:单元强化自测题刑事诉讼法单元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单元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三单元刑事诉讼中的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四单元管辖第五单元回避第六单元辩护与代理第七单元刑事证据第八单元强制措施第九单元附带民事诉讼第十单元期间、送达第十一单元立案第十二单元侦查第十三单元起诉第十四单元刑事审判概述第十五单元审程序第十六单元第二审程序第十七单元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单元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九单元执行第二十单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一单元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民事诉讼法单元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单元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三单元主管与管辖第四单元诉第五单元当事人第六单元诉讼代理人第七单元民事证据第八单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九单元期间、送达第十单元法院调解第十一单元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二单元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三单元审普通程序第十四单元简易程序第十五单元第二审程序第十六单元特别程序第十七单元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八单元督促程序第十九单元公示催告程序第二十单元民事裁判第二十一单元执行程序第二十二单元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三单元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单元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二十五单元仲裁协议第二十六单元仲裁程序第二十七单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二十八单元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第二十九单元涉外仲裁参考及详解《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5:理论法学·行政法》目录:单元强化自测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单元法的本体第二单元法的运行第三单元法的演进第四单元法与社会宪法单元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二单元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第三单元国家的基本制度(下)第四单元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五单元国家机构第六单元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法制史及司法制度和法律职道德单元法制史v第二单元外国法制史第三单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元行政法概述第二单元行政组织与第三单元抽象行政行为第四单元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五单元行政许可第六单元行政处罚第七单元行政强制第八单元行政合同与政府给付第九单元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第十单元行政复议第十一单元行政诉讼概述第十二单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十三单元行政诉讼的管辖第十四单元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五单元行政诉讼程序第十六单元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第十七单元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第十八单元国家赔偿概述第十九单元行政赔偿第二十单元司法赔偿第二十一单元国家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参考及详解……序言风雨十年,原本以试题起家的万国终于可以推出自己的各科练习题集。多年的生涯使我们深知平时试题训练、熟悉做题方式、培养“做题感觉”是通过司考所绕不过的基本功。古人云“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参加司法考试短短的两天背后,竟是漫长、孤苦的复习之旅,这种痛苦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做题而导致的。既然做题绕不过,我们能做的是将它“拿”下。可是做题为了?面对题海,下手?资料堆积如山,个才能帮我们克服困难?这是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的。一、为何做题?应付一场考试而言,做题的价值似乎不言而喻。考试本身是做题,事先能不做一点题呢?然而还是有个别人从不做题而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说明做题对于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必须的。而且,我们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人完全通过做题、不看教材和法条顺利通过了司考的。如此看来,做题既不是通过司考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那么,做题何为?关于做题的价值,不同人自然有不同的。在我们看来,做题至少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了解自己、发现不足。习武之人要印证自己的功夫,得跟人比试。应考之人要了解自己的水平,当然得做题。只有通过做题,才能知道自己掌握了,还欠缺,由此确定自己未来努力的方向,避免盲目耕耘,辛苦却没有收获。第二、自己、锻炼思维。心里明白的未必说的明白,看书看懂了也未必能做对题。许多经常向我们倾诉:明明知道相关的知识,是做不对题,真是痛苦遗憾。其中关键在于缺乏锻炼,没有把别人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知识,不能把掌握的知识用来分析解决问题。而试题往往是对情形的假定,对案例担拟,通过做题可以尝试着分析解决问题,既可以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更可以变知识能力为得分能力,避免因为思维的误区而痛失得分。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考试是考试,不同于理论研究,也不同于司法实务,必须把自己的思维调整到司法考试的轨道上来。第三、强化记忆、加深印象。司法考试笛度主要不在于它考得多么深,而是它的考查范围太广了,有太多的知识需要准确记忆。这对很多而言,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背了好多遍都记不住。其实,做题也是记忆的好方法,印象更深刻。第四、保持状态、增强信心。如果一个足球运动员半年不踢球,肯定没有勇气上场。经常做题,不知不觉能生出一股自信,一种豪气来,所谓孰能生巧、百炼成钢说的是这种状况。文摘1.解释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是:()A.善意解释原则B.整体全面解释原则C如果按上述办法所作的结论意义不同,可使用解释的补充材料D.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的条约除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字为准外,每种文字同一作准2.条约是交往中的重要法律手段。在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条约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条约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形式B.条约应以法为准C.条约在法主体之间缔结D.条约肯定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3.一古塔位于甲、乙两国未划界的山区,该两国成立划界委员会进行实地勘测并向两国政府提交了报告。后甲、乙两国据此缔结了边界条约,后又绘制了地图作为条约的附件。条约规定以山脉的分水岭为界。按此规定该古塔应位于甲国境内。但因绘制地图工作人员的失误,未将该山脉的分水岭设为两国的分界线,造成古塔在地图上位于乙国境内。但甲、乙两国均未发现这一错误,两国均表示地图作为条约的附件和条约具有相同的效力。按照地图确定了各自的领土界线。甲国随后出版的地图也将古塔标于乙国境内。四十年后,这一错误被甲国偶然发现要求乙国应按条约将分水岭作为边界,并主张对该古塔的主权权利。乙国未予同意,两国因此产生争端,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现甲国可以存在错误为由否认该边界条约的效力B.联合国秘书长可为解决该争端在甲、乙两国间进行斡旋C.甲、乙两国也可以缔结协议请求联合国法院该条约的效力问题发表咨询意见D.联合国安理会可该争端发表建议,该建议对两国不具有法律拘束力4.甲乙丙丁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四国签订了一项《货物进出口互免关税公约》,甲国对机械产品免纳关税条款进行了保留,其他三国未提出任何保留,下列各项正确的有:()A.如果公约仅允许对农产品免纳关税条款进行保留,甲国的该保留是无效的B.如果乙国对甲国的该保留表示了反对但不反对条约在两国之间生效,那么在甲乙两国之间不适用保留所涉及的规定C.丙国对甲国的保留表示了接受,在甲国和丙国之间适用保留的规定D.在乙国、丙国与丁国之间仍然适用公约的规定,无论各国是否接受甲国提出的保留5.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A.人大常委会决定同外国缔结条约的批准和废除B.人大常委会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C.国家主席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