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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建议先应规范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更新:2013-03-20

????董明珠“两会”提议家电应出台强制性报废标准,内人士建议首先应规范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刺激了很多家电消费

????家住江北区大庆村的张婆婆近很烦,看了15年的CRT电视机不是色彩怪异,就是声音忽大忽小。看久了,机身上还能闻到一股糊味。“几个维修师傅都说是年头太久,零部件老化了,好换台新的,可是我舍不得丢。”

????与张婆婆有类似心态的市民其实不少:花几千元买回来的家电,如果不用上十几二十年,感觉“划不来”。即使有些服役N多年的家电已经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大家往往也舍不得扔掉换新。

????众所周知,家用电器超龄服役往往存在安全隐患、耗电剧增等问题,那么,电器使用到怎样的程度才算超龄服役?我们该拿这些超龄服役电器怎么办?随着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立法规定家用电器强制性报废标准,家电报废标准、废旧电器回收体系等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事件>

????人大代表提议

????出台家电强制性报废标准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提出议案,建议立法规定家用电器强制性报废标准。在董明珠看来,我国目前还没有家电强制报废标准和相关法规,家用电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仍在使用,将带来越来越大的安全风险。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按照使用寿命计算,中国每年的电器理论报废已超过5000万台,且以年均20%速度在增长。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彩电、空调、冰箱等5类家电的年报废将高达1.6亿台。

????董明珠认为,实施家电强制性报废标准,除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外,还有利于理清责任。“若消费者使用超出使用寿命的电器产品,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常委郑惠强在《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的建议》提案中,同样建议“建立电器电子产品使用年限管理制度”,明确超期使用的风险责任,生产企要建立使用年限警示体系,就即将到期的电器电子产品向消费者发出提醒,并提供回收渠道指引和检修配套服务,积极引导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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