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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别忘了小家电的困境

更新:2013-03-13

????应当利用好电子废弃物,当成“城市矿山”,而不是留下“环境炸弹”。为此,本届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总裁董明珠代表提交了系列建议,呼吁建立废旧家电强制报废制度,以完善立法来促进电子废弃物回收产业发展。

????废旧家电中含有贵重金属,对其进行回收和专业处理,既可避免造成污染,也能对资源进行再利用,具有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的双重价值。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但归于现实,废旧家电难回收,却是不争的尴尬。

????董明珠代表的系列建议,正好指出了原因所在。一则,对于家电的强制性报废,我国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家用电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却仍在“服役”的情况,比较常见,回收也就无从谈起。二则,法律不完备。比如《循环经济促进法》虽提出了“强制回收名录”,划定了消费者的责任,但仍然是一个宽泛的框架。2012年,有媒体称,强制回收的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限制生产销售的一次性产品名录等《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律条文,有望5年内陆续出台。法律配套的滞后,由此可见。另一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虽然配套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但条例本身并未划定消费者的责任。

????与此对应的是,目前,我国的电器回收多采用鼓励的形式,以激发全民参与。比如“以旧换新”。但这种模式仅是阶段性的,不可持续。一旦优惠政策停止,在废弃家电的处理上,消费者难免又回到小作坊的“怀抱”中。毕竟,相较于正规的废旧电器处理企业,这些小作坊的技术和处理都不专业,成本耗费更低,在家电回收上具有“喊价”优势。

????要改变这种局面,须以法律明确消费者责任,并监管剔除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建议政府针对回收系统出台强制性政策,并通过建立电子废弃物公共回收平台,形成回馈、鼓励全民参与的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回收体系;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整个过程;以法律明确电器用户的‘回收、废弃责任’。”董明珠代表的这一系列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但,在完善现代化的回收体系的征途中,不能忽略了“小家电”的困境。相关比例显示,一个家庭拥有大、小家电的比重大概是1:4,也即说,小家电的市场保有量和淘汰量远超过大家电。但目前,小家电的回收处理不但存在法律空缺,亦未被国家补贴所覆盖。加之产品小,拆卸复杂,国内现有的处理技术无法充分挖掘其价值,导致小家电被认为“利润低”,在回收市场中被打入“冷宫”。

????日本在小家电回收方面的工作,值得我们借鉴。除了对小家电回收进行立法,日本的一些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了小型家用电器的回收箱,然后转交给专业企业分解处理。而日本大部分从事家电分解的企业已经开发出家电资源回收技术,能够从小型家电中回收金、银、铜、锌、稀土等多种资源。据日本环境省计算,一年内废弃的小型家电可以分解回收28.4万吨金属,价值高达874亿日元。另有报道显示,日本小家电回收渐成产业,盈利企业升至53%。这说明,我国在小家电的回收利用上,大有可为。这需要立法的强制性支撑,也需要政府扶持,以及企业的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