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商务服务

用低电价鼓励产业转移有待商榷

更新:2019-12-19

高耗能行是指对资源(电力、水、气等自然资源及物耗)需求大的行,在能源电力行统计分析中,具体包括六大高耗能行: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化工、石化、电力热力供应。南网报告分析了前五大类高耗能产在南方五省区的发展形势和用电情况。

   在南方五省,电解铝、黄磷等行在原材料、电力等低成本的刺激下,将产能转移至广西、云南等省区。钢铁、石化等行看重区位势,在两广临港临海布局。


   2018年,南方五省电解铝、石化行产快速增长,电解铝产425万吨,同比增长21.1%,原油产9554万吨,同比增长17.7%。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3.7和10.9个百分点。而钢铁、水泥、磷化工等行增长相对平稳。


   不同行对电力需求不同,其中电解铝、铁合金和黄磷等行电耗高,对电价较为敏感。滇黔桂地区,电解铝成本中电力成本约占35%;云南地区,电力成本约占黄磷生产成本的60%;不同铁合金生产过程中,电力成本占比从22%到71%不等。其他钢铁、石化、水泥等产里,电力成本占比较小,从2%到15%不等,但由于钢铁、石化体巨大,行总体耗电仍然可观。


   高耗能行用电占第二产比重反应了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2018年,南方五省区高耗能行用电占第二产比重的比例回升至38.7%,此前则是从2013年的39.7%一路下降至2016年的36.9%。


   其中,电解铝、钢铁和石化行是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行,增速分别为20.3%、21.5%和18.6%,用电分别达到574亿度、349亿度和124亿度。预计随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新增产能不断投产,这三大行今明两年电还将继续增加,到2020年,用电将分别增加156亿度、54亿度和26亿度。


   南网报告表示,部分高耗能产产能转移缺乏规划引导,过分依赖地方保护和低电价。这刺激了部分不具备竞争力的企将产能转移到西部,导致西部地区产结构畸形化和重型化,造成社会资源在不同产之间配置失衡。


   这些高耗能行尽管当前在西部地区享有能源资源势,但若无序扩张,也不具有持续性。报告提醒,南方五省区能源自给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高耗能产的能源资源约束问题会更加突出。


   报告以电解铝发展较多的云南为例,指出虽然近几年云南省内电力供应过剩,存在“弃水”现象,但水电季节性电差异和省内负荷全年较为平稳的特征,决定了省内存在汛枯矛盾,需要发电成本较高的火电补充。而根据预测,云南在保障现有高耗能产的基础上,在火电利用小时数得到保障的前提下,2024-2025年以后,枯水年电存在38亿-83亿度缺额,远远无法满足规划的600万吨电解铝产能及130万吨工硅、7万吨多晶硅、8.8万吨单晶硅产能需求。


   不仅电无法满足,电价亦有风险。报告表示,从用电价格来看,随着未来供需形势趋紧、电力成本上升,云南高耗能企将无法继续享受低价电力,生产成本与产品价格倒挂的风险较大,后市不容乐观。根据调研,尚未有企对上述问题加以考虑,显示出企扩张产能的盲目和短视。


   报告还表示,当前中国只有钢铁、煤炭和煤电等少数行有去产能上限值,其他行去产能仅仅是针对落后、违规产能。近两年,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都出现了利用产能置换办法投资新建项目的倾向,而产能置换未解决压减过剩产能的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南网报告建议化解过剩产能要坚持总控制,将产能压减至合理范围。对高耗能产,国家层面应明确各省、各企压减目标及任务,加强对地方政府约束,遏制地方对高耗能项目投资力度。电价方面,通过市场调节行产能,防止地方以“低电价”变相鼓励、无序扩张高耗能产,阻碍国家调结构促转型。


   对于产能转移至西部的问题,报告建议西部电解铝、金属硅等高耗能产产能的规划,要结合西部地区的能源、资源、产竞争力等综合因素考虑,将产能控制在合理范围,防止盲目投资造成后期无序竞争,陷入严重亏损或停产。


   附:6份能源电力行年度研究报告说了啥?


   12月14日,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2019年度研究报告发布暨能源转型发展研讨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能源供需报告》等6份能源电力行的年度系列研究报告。


   《中国能源供需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能源消费总为46.4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的23.6%。预计2019、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速将有所放缓,能源消费总将达到47.9和49.4亿吨标准煤。煤炭的占比将逐步下降但依旧是主要能源,非化石能源的快速增长将成为拉动能源总增长的主要动力。


   《南方五省区综合能源服务市场报告》指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我国近年的能源消费强度呈下行趋势。在南方五省区,2014年至2018年间能源消耗强度从0.52降至0.42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19.4%。广东是全国能源消费强度*低的省区,2018年下降至0.31吨标准煤/万元。


   《南方五省区高载能行发展及用电报告》选取了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化工、石化行进行分析研究。报告建议,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高载能产去产能方案,明确各省区、各企产能压减目标及任务;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努力消除地方过度干预电力交易和市场不规范问题,防止地方以“低电价”变相鼓励、无序扩张高耗能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可以向上游能源生产环节延伸,实现产与煤炭、电力一体化发展的产链组合,降低生产成本。


   《中国南方电网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南方五省区可再生能源发电为5015亿度,占总发电的42.2%。


加上三峡送广东的水电,南方五省区全年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为5159亿度,占全社会用电的44.4%,超出我国和平均水平。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报告》指出,2016至2018年期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累计释放改革红利超过1800亿元。2018年我国市场化交易电突破2万亿度,同比增长26.5%,占全社会用电的30.2%。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在相关降电价政策与电力市场竞争共同作用下,终端用电价格明显下降。


   《中国电力行投资发展报告》围绕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电网行的投资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展望。从电源投资结构发展来看,近10年,我国火电投资占比从占绝性的主导地位大幅下滑,风电投资占比近3年超过了水电投资占比,一跃成为第二大能源投资品种。核电投资在2013年前后达到峰值后逐渐趋于平稳。光伏投资增长自2015年开始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