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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插卡电表,智能插卡电表自建收费系统

更新:2018-06-14
服务简介
【简单介绍】
插卡式电表厂家,即插卡用电的电表,???也就是先买电,在用电,预先交费的电表,这样彻底解决了人工抄表的成本浪费,其次,又极大程度上增加了用户交电费的积极性,对于管理人员来说,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详细说明】
插卡式电表厂家概述:
插卡式电表厂家,即插卡用电的电表,也就是先买电,在用电,预先交费的电表,这样彻底解决了人工抄表的成本浪费,其次,又极大程度上增加了用户交电费的积极性,对于管理人员来说,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插卡式电表厂家额定电流(A):2.5(10),5(20),5(30),10(40),10(60),15(60),20(80),30(100)A

插卡式电表结构特点
预付费电表应用计算机管理,先购电后用电;在额定电流范围内能限制大使用功率(由供电部门限定);一表一卡,专卡专用,失卡不失电,补卡再用;电卡能双向传递数据;能自动断电告用户购电;电量为零时,自动拉闸断电;并具有一定的防窃电软件设计等。适用于频率为50Hz或60Hz有功电能计量,安装于室内或室外表箱内使用。适用于环境温度为-10℃~+50℃,相对温度不超过85%,且周围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避免尘砂、盐雾、凝露等影响。明确市场竞争主体、机构,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文/本刊记者张梅
  2015年11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内的新一轮电改6份配套文件。电力体制改革的终目的是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安全、清洁、可靠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为此,本刊专访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解读此次电改配套文件中的亮点、意义及其产生的作用等问题。
  规范电力市场体系
  插卡式电表厂家:为什么说6个配套文件是比较核心的文件?
  王强:配套文件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中发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便于指导地方实际操作而颁发的,是中发9号文件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的明确详细的“施工图”。一是配套文件紧扣中发9号文件的重点任务。中发9号文件提出“三放开、一独立”的改革思路。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同时提出7项重点改革任务。6个配套文件中的5个文件即《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是紧扣改革思路和7项改革任务制定的。二是配套文件由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委制定,经过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名义颁发,同时,经过国务院同意。
  《中国投资》:您认为6个配套文件相互关系是什么?
  王强:电力的6个配套文件,是对中发9号文件的具体细化和落实,目的就是要将中发9号文件确定的电力市场体系进行明确和规范,通过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竞争、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措施,明确市场竞争主体、机构,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落实政府在规划、安全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责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6个配套文件围绕中发9号文件,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组成一个整体。《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建立电力市场的前提,在确定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电力市场的总体框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对电力市场建设的某一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规范做出细化要求。配套文件抓住了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中亟需调整的生产关系中的关键问题,各有侧重,对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电力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职能作了清晰的划分,体现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
  《中国投资》:6个配套文件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王强:6个配套文件围绕中发9号文件精神,各有侧重。《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明确电力“输送通道”的成本,使电网输配环节成本公开,透明,实现“管住中间”的问题。《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是推动电力供应使用从传统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解决在输配电价被“管住”、电网无歧视开放的前提下,其他市场要素如何参与市场,构建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问题。《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解决电力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电力交易机构如何组建、如何规范运行的问题。《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主要解决通过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通过直接交易、电力市场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其他发用电计划,加快电力电量从计划手段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转变等问题。《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解决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为电力用户提供更多购电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问题。《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解决燃煤自备电厂在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执行统一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则、推动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的问题。
  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中国投资》:请问,文件提出允许电网企业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是基于什么考虑?
  王强:电网企业拥有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的权力,有人认为,如果让电网企业参与市场化售电业务,则不利于公平竞争。有可能使售电侧放而不开,达不到改革目的。我们认为,如电网企业只限于公益性用户的售电业务,将面临现有人员转岗和分流,给社会稳定带来影响。另外,从国外看,在已进行售电侧改革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允许电网企业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中发9号文件提出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并未禁止电网企业参与市场化售电业务。电网企业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能够保障售电侧放开初期供电服务和电力供应的平稳。为保证市场公平,要加强对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电网的监管;同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现市场化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非市场化售电业务分离。因此,是否电网企业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就会影响其它市场主体进入,要在实践中检验,并视情况进行调整。
  《中国投资》:为什么允许发电企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
  王强:一些人认为,发电企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是“厂网不分”。我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存在一些发电企业投资运营配电网的情况。加之企业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较普遍的情况下,要去界定发电企业占有多少份额,既无必要也较麻烦。为了引入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网建设,调动发电企业参与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的积极性,只要是通过公共输电线联接的,就可认为不是“厂网不分”。当然,为了防止造成新的“厂网不分”,拟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发电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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