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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技术文章]合同签约主体当规范

更新:2014-10-30

合同是以当事人意思表达为根蒂根基的平易近事行为,并以发生预期法令效果为目的,行为人只有充实理解行为的性及后果并具有自力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就是说具有与订立某项合同响应的平易近事行为能力,签约人材到达法令对主体资历的基本要求。凡是而言,供用电合同主体有供电人和用电人双方,即供电企和用电客户。操作中,应切忌对供用电合同的签约主体熟悉纷歧的问题,注重规范化。供电人的签约主体应当规范基于行特征,《电力法》第25条划定了供电企相关经营的行政许可制度,一个供电营区域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机构。供电企要成为正当的供电主体,必需首先具有响应电力经管部门发表的《供电营许可证》,然后向工商行政经管部门申请注册挂号,领取《企法人营执照》或《营执照》后,方可营。实践中,年夜部门供电企操作比力规范,但也有以下层供电所、供电营所、用电科、营销配电科等作为供电人一方主体的,也有以未进行工商挂号的下层单元如城区供电局作为签约主体的。笔者认为,这样的签约签名方式可能带来供用电合同效力认定上的隐患。从法令上讲,上述部门只是供电企的本能机能部门、生产车间或经管单元,不宜以本部门名义直接对外签定供用电合同。在供电主体的签名上,至少以取得《营执照》的供电营机构为限,签约人员签名形式上,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署理人和联系工钱宜,法定代表人可打印、印刷或空白,委托代办署理工钱用电分管局长、处长、主管、科长、所长等,签名可为套印或加盖私章,联系工钱经办人员,应手写签名,利便往后回档查询。用电人的签约主体应当规范由于供电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供电人主体相对单一,而用电人主体却类型繁多。电能的供给和使用已深进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国平易近经济中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以,不管是企事单元,仍是军事党政机关,抑或其他经济组织,都是现实或潜在的用电人主体。不管哪种主体,在签定供用电合同时,都应具有完全的平易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主体电能的供给与使用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在生发生活中据有很是重要的地位。供用电合同必需由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签定。依照现行法令,自然人的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主要从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上进行判断。我国《平易近法公例》划定,年满18周岁且无神经病的自然人,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行为能力;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进为主要生活来历的自然人,视为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行为能力。关于村平易近、居平易近生活用电的供用电合同,签名主体应为房产证挂号的衡宇所有人或共有人,多为家庭户主,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或神经病人等限制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定供用电合同。未成年工钱衡宇所有人的,供用电合同主体为该未成年人,但须由监护人即法定代办署理人代为签定。个体工商户的签名主体,应以挂号为营人的自然工钱准,有字号的,同时注明字号。小我合伙供用电合同的签名主体,也应以工商挂号的营工钱准,有字号的,同时注明字号。不管是个体工商户仍是小我合伙,若营工钱2人以上的,用电主体可所以全体签名,也可为代表人签名,但代表人打点时要提交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主体法人是具有平易近事权利能力和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依法自力享有平易近事权利和承当平易近事义务的组织。凭据《平易近法公例》划定,法人可分为企法人、机关法人、事单元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公司是企法人的重要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之分。虽然机关法人、事单元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不像企法人那样普遍地进行商品买卖和从事平易近事法令行为,但电能使用作为基本糊口生涯需要,不应仅从经营范围上斟酌限制这些法人签定供用电合同。是以,法人签定的供用电合同,是正当有用的。实践中,问题较多的是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本能机能科、处室或其他具体部门签定供用电合同,若有些地方将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单元驻当地处事处、港航经管办公室等作为用电主体一方,借使倘使这些单元不能取得响应营执照、法人证书等主体或分支机构天资证实,将会带来供用电合同的效力瑕疵,给电费债权保障埋下隐患。其他组织主体其他组织,是指正当成立,有特定组织机构和财富,但又不具有法人资历的组织。凭据法令划定,其他组织有私营企、合伙企、外资企、中外合作企、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乡镇企、小我独资企、破产企清算组等。关于其他组织的供用电合同,为往后庇护电费债权计,用电主体应以证照挂号的名称为准,法令还有划定的,依照划定打点。固然,上述用电主体分类是依据现行法令进行的,从电费债权庇护方面斟酌,还应重视用电主体在责任承当性上的区分,弄清晰是无限责任仍是有限责任。对于无限责任的用电主体,电费风险相对较小,而有限责任的用电主体,则要提防用电人哄骗有限责任的外壳作为回避电费的挡箭牌,应重点盯防。另外,从稳定性上斟酌,还有稳定用户和流动用户的区分,前者多为在当地投资并进行工商挂号的企或拥有自购房产的自然人,后者则为分公司、处事处、承租经营户和外来生齿等。需要注重的是,不管何种用电主体签定供用电合同,都要留下客户的房产证、营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没法留存原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元印章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